時間:2014-05-14 09:22:52
作者:世邦機器
本部分內容根據JB/T 3279-2005《復擺細碎顎式破碎機》,該破碎機適用于破碎抗壓強度極限在250MPa以下的礦石或巖石。
破碎機應符合JB/T 3279-2005的要求,并按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圖樣上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按GB/T 1804-2000《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線性和角度尺寸公差》中m級的規定。同型號破碎機的易損件應具有互換性。顎板、護板等易損件更換應方便,潤滑點位置應合理,調整裝置應靈活。軸承應有良好的密封防塵裝置,需潤滑的摩擦面應有防塵措施。
主要機加工表面不應有拉毛、劃傷和銹蝕現象。破碎機機架表面應平整,目測時不應有可見的凹凸不平現象。涂漆應符合JB/T 5000.12《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第12部分:涂裝》的規定。
制造破碎機主要零件的材料,其力學性能不應低于材料的要求。必要時,偏心軸應進行超聲波探傷并應符合JB/T 5000.15-2007《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第15部分:鍛鋼件無損探傷》中V級的規定。焊接結構件的焊接質量應符合JB/T 5000.3《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第3部分:焊接件》的規定。機架等主要焊接結構件的尺寸公差、角度公差應符合JB/T 5000.3-2007《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第3部分:焊接件》中B級的規定,形位公差應符合F級的規定。鑄鋼機架的技術要求應符合JB/T 5000.6《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第6部分:鑄鋼件》的規定。
破碎機外露切削加工面的銳邊應倒鈍。破碎機空負荷運轉時的噪聲聲壓級不應超過85dB(A)。破碎機的旋轉傳動部件應有安全防護裝置。由用戶自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合同中予以說明。破碎機應有可靠的超載保險裝置,當破碎腔內掉進非破碎物或嚴重超載時,能保護其他零件不致損壞。
破碎機的動顎及運動部件轉動應靈活,無卡阻現象,運轉時應無異常的響聲。破碎機連續空負荷運轉時間不應少于2h,但應在軸承溫度穩定1h后方能結束試運轉。破碎機空負荷運轉時,軸承的理想溫度不應大于75℃,且溫升不應大于35℃。
成套要求
成套破碎機應包括:破碎機本體、傳動帶、地腳螺栓、專用工具、根據訂貨單位合同規定可提供電控箱、電動機、電動機導軌及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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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配網錐內孔軸承處的輥軸,應用錐度檢測儀檢測輥軸的尺寸。輥面硬度檢驗:每輥檢驗12點,然后取平均值作為輥面硬度值。
外觀檢查用目測進行,應無明顯缺陷。整機空轉是噪聲應按GB/T 3768《聲學聲壓法測定噪聲生源功率級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絡測量表面的簡易法》測定。
磨輥輥體應標出超聲波探傷和磁粉探傷區域,磁粉探傷執行GB/T 9444-2007《鑄鋼件磁粉探傷及質量評級方法》中的2級;超聲波探傷執行GB/T 7233.1-2009《鑄鋼件 超聲檢測 第1部分:一般用途鑄鋼件》中的2級。
本部分內容根據JB/T 3874―2010《旋回破碎機》,該破碎機適用于粗碎硬度的礦巖,名義破碎比i=4~7。重型旋回破碎機適應于破碎抗壓強度不大于250MPa的礦巖,而輕型旋回破碎機適應于破碎抗壓強度不大于120MPa的礦巖。
工業上應用的分級機主要有兩大類,即以空氣為介質的干式轉子渦輪式氣流分級機和以水為介質的水力旋流器、臥式螺旋沉降式離心機及旋流式超細水力分級機等濕式精細分級機。
向精加工,高材質發展。在傳統設備的改進及新設備的研制中,改進加工工藝,引進耐磨材料,能提高破碎機的機體質量和生產能力,減少零件的磨損,不但延長使用壽命,還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率。